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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問人
小花
發問日期 2017-02-14 10:55:36
主題
動產繼承權
內容
我們父母均已死亡,父親身後留下一筆幾十萬現金,我們有六個兄弟姐妹,但大姐及二哥都已身故多年,想請問,父親留下的現金他們是否也是要繼承一份?
回答者 黃崑雄 律師
回答日期 2017-02-14 20:22:13
初步法律意見 依您陳述,按民法第1138條: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: 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 二、父母。 三、兄弟姊妹。 四、祖父母。 第 1139 條: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,以親等近者為先。 第 1140 條: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,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 是您兄姊亦是繼承人之一,倘期已過世,其子女是可以代位繼承遺產。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,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,以維護您自身權益。 忒(ㄊㄜˋ)彌斯國際法律事務所關心您,平安喜樂,高雄市,0960419416。
回答者 黃國政 律師
回答日期 2017-02-14 13:34:59
初步法律意見 這裡會有所謂的「代位繼承」(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(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前),發生死亡或其他喪失繼承權情形時,可由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。)問題。 目前,我對於這件事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(或許,我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...接受諮詢,不會收費,這一點請您放心!) 我強烈建議您應該尋求專業律師處理;建議您可以讓我來處理、研究案件,以及查詢法律見解、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,希望與您聯絡! ~相關費用部分,請與我聯絡後一併討論~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,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、甚至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,歡迎隨時與我聯繫! E-Mail: a121218@ms19.hinet.net 手機:0983016238 (中華電信) LINE ID:a1212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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